2018/5/11
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各类医疗器械要有专人保管,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二、各类医疗器械存放于固定、干净、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强酸、强碱等腐蚀物品的侵蚀。
三、严格按各类医疗器械的操作规章进行操作。
四、操作完毕,立即清洗、消毒,并妥善保管。
五、各类医疗器械如有故障或损坏,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或与厂家联系。
六、建立医务室医疗器械的常规检查保管制度,按时检查,并登记成册。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医疗卫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依照上级医疗防疫和教育部门关于学校保健工作的要求,针对本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拟定本校医疗防疫及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常规工作要注意检查总结,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三、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和用好学校医务室,药品进出有台帐,严防过期药品存在。
四、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健全学生体质健康资料,做好学生体质监测评价资料归档存放工作。在体检中如发现学生有疾病的,应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对残疾、体弱学生,加强健康指导和心理卫生咨询。
五、做好学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做好学校运动会等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突发公共医疗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六、积极做好近视眼、砂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七、认真贯彻《传染病法》,做好急慢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建立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八、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做好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工作,上好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做好青春期教育和青春期卫生指导,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九、建立和完善学校医疗卫生的各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及营养配餐等实施卫生监督。
十、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计划免疫证查验、传染病防控、学校计生、爱卫等相关学校卫生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要求分类存档。
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学校医疗卫生及其它工作。
一、医务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卫生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医务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向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经常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药品应根据不同种类与性质分别定位存放,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及难以辨认的药品,不得使用。
三、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以及过期、违禁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及可疑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四、医务室配备好一般伤病事故自理的医疗用品,对能处理的疾病及时正确处理;不能处理的伤病事故及时通知患者到医院处理,并做好转诊记录。
五、发药时要告诉师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六、经常检查医务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检修,防止火灾发生。
七、医务室使用压力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八、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随时检查,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使用。
九、遵守医德规范,慎用一切药物,严防药物不当引发医疗安全事故;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药品管理及消毒隔离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
二、必须在卫生局规定范围内进药,并保存发票,做好登记,严禁在药贩手中进药。
三、药品种类不得超出卫生局或药监局核定的范围,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
四、严禁使用麻醉药品及严格控制的精神类药品。
五、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严禁购销“三无药品”,不得自行加工配制制剂。
六、定期检查药品质量,严禁使用伪劣和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
七、坚持合理科学用药,不得滥用抗生素和激素。自觉接受医政、药政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八、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药房要穿工作服,无菌操作时戴口罩,保持衣冠整洁,接触病人后及时洗手。
九、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明亮、整洁,物品存放有序。
十、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及时按规定销毁,并做好使用情况登记。
医务室管理制度
一、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加强医疗卫生教育,宣传卫生防疫知识。
二、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医务室。经过允许进入医务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医务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与药品。
三、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就诊质量。
四、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服务学校真心。
五、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月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六、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七、就医要有登记,有病历记载,配药要有处方,并建立医疗档案。
八、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不得外借医务室医疗器械。
九、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妥善处置。
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每周进行一次地面及空气消毒。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各部门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2.指定医务室为我校传染病报告人。
3.各班班主任、生活教师发现有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学校。
4.建立疫情管理工作档案,配备传染病登记本,疫情电话记录本,详细记录传染病发生、处理情况和疫情报告情况。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上级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1.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学生情况。
2.在学校中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1例及以上,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应按卫生部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报上级疾控中心。
4.及时做好病人周边同学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医务室职责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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